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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因應該要從上禮拜五搭火車前隨意在站前新光三越亂晃講起。
其實我只是在耗時間等待而已,
在我這一生中,像這樣「耗」的情形實在太常見了。
大概印證了我常說的那句:「想找的東西往往刻意去找都找不到,而無意間卻常會遇見很不錯的東西。」
我在站前三越二樓的某個女裝櫃前,無意間竟看到了一條不錯看的腰帶,
之前不知找了多久、逛爛了多少間店都沒看到讓我中意的款,
竟然在這樣的場合下和我不期而遇。
幾乎沒考慮多久,就直接叫專櫃小姐包起來。很阿沙力,難得。
然後,隨意亂看又買了一件不錯看的類西裝式絨布外套,付錢後直接穿著就去搭火車了。
皮帶加外套的錢似乎符合了他們三千元以後送指甲彩繪的標準,但因為時間上的關係,我和彩繪指甲的小姐改期到我回台北後,也就是昨天。
我一個人坐在那裡彩繪指甲時,Grace、Sammie、大海三個人從我身邊和我揮揮手道再見,絲毫沒有人願意留下來陪我的那時,心裡突然閃過了某種不知是什麼的滋味。
這就是我的人生嗎?這就是所有人都認為人緣好、朋友多的我的下場嗎?
最後也只不過剩下我自己。
其實我並不是到那時候才醒悟的,早在很久前我就一直有這樣的感覺,
我的朋友「們」對我的友情就是這樣。
昨天在那裡靜靜彩繪著指甲的我,想著的,就是孤獨這件事,
我似乎已經不太會為這樣的事感傷了,
是不是因為已經徹底覺悟人終究要孤獨一人的這個事實呢?
我不知道。
彩不彩繪指甲對我來說,其實根本不重要,
我只是在其中靜靜地想著,關於孤獨這件事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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