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Te quiero!」
「什麼?」
「Te quiero是西班牙文的再見的意思。」
漆黑的電影院裡,看著螢幕裡籠罩在悲傷裡的女主角,
眼角掛著淚說著「Te quiero」,
朋友說:「這一定不是再見的意思。」
和柚子講到這段時,她也馬上回我:「這一定是『我愛你』的意思。」
可是,為什麼我卻沒有絲毫的懷疑呢?
我了解她,是真的去告別,而不是去告白的。
暗戀,一旦要走入「明戀」階段,
很大可能是結局公佈後連暗戀都不被予許了,
所以很多人寧願選擇這樣靜悄悄地在不給對方壓力的距離下,戀著。
日劇「愛上大明星」裡,所有人都鼓勵男主角勇敢去追求自己內心真正愛的人,
甚至替他製造了許多有利可以接近女主角的機會,
可是他卻逃脫了,喝著酒低頭說:
「我花了七年的時間,才有勇氣對甩了我的前女友告白。何況是現在,根本想都不敢想。」
喜歡男主角卻選擇退讓的女配角說:「感情不表達出來的話,和沒有感情是一樣的。」
不表達就和沒有這個感情,一樣嗎?
我好像有點醒悟了什麼,
一直以來的悲傷,其實都只是自己營造出來的悲劇情境而已,不是嗎?
從來沒有和對方表達清楚我的心情,
對方不懂,只看得到我掛在外面的那張苦情面具,
怎麼可能回頭仔細凝視我的面容?
可是勇氣啊,不是每個人都有的,
真正難的不是「說出口」,而是等待宣判那一瞬間,
以及被判死刑之後那段服刑期的痛苦煎熬。
那麼,思前想後比較起來,
說再見實在是容易很多、很多。
也許從此,再也見不到面了,
至少痛苦可以紓緩一半吧。
沒用的我,是這樣縱容自己的怯懦的。
再見。
沒有勇氣的自己。
再見。
不會再見到的你。
Te quiero,不用害怕你會聽見,不需要等待宣判,
我才喊得特別用力,也特別大聲。
是給自己聽的,交代心裡那份說不出口的愛戀。